「衰十一」兼伤人盗窃 21岁男侍应判囚20星期 2017-12-14 15:32 男侍应「衰十一」等三罪囚20星期。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21岁男侍应王伟发,继上星期因强逼33岁女美容师女友咬拖鞋、掐耳朵,又掌掴她、咬她手指至流血等被判囚8个月后,今再因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伤人及盗窃3罪,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囚20星期,并需向事主赔偿4100元。 辩方律师进一步求情时指,被告成长于暴力家庭,故有愤怒情绪管理及行为问题,又指被告已非常懊悔。 案情指,被告于去年八月因不满13岁女友另结新欢及提出分手,抢去女生的物品及对她施袭泄愤。 法庭记者:郭止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屯门拾荒妇遭小巴撞 被卷车底险辗过 下一篇 积金局向强积金中介收费 年费至少180元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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