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涉扮开「谭仔」米线骗财 友人呻不愿相信被告骗自己

2017-12-13 13:30

事主李培民。黄显晴摄
事主李培民。黄显晴摄

夫妇涉向友人讹称已买下「谭仔三哥云南米线」的特许经营权,可安排开设分店,成功获三名友人注资约一百八十万元。该对夫妇否认三项欺诈罪,今在区院继续受审。 称曾视次被告陈世俭为师傅的事主郭俊坚今续作供,表示「我又唔系佢心入面条虫,唔会知佢系唔系处心积虑(呃我)」,强调当时仍相信陈亦是被其妻(即首被告李美玉)所骗。至2015年9月他想退股,指当时已「起左好大疑心,觉得自己落咗叠」,但因他们关系太密切,不愿相信佢陈会欺骗他。他亦透露觉得合夥时陈亦是「有意无意喺唔同人面前讲另外两人唔好嘅野」,令大家不去联络其他人。 与次被告陈世俭为中学同学的另一事主李培民供称,陈因其中一名事主罗裴退股而邀请他入股投资「三哥」米线生意,投资额为56多万元。因早前已听过有关生意,已有兴趣,考虑后他问母亲及妹妹借款50万元,再加上自己的数万元积蓄注资入股。 他指陈曾以手机将有众人签名的合约给他看,所以觉得那是真实合约;而因当时自己正申请公屋,不能以个人名义入股,故由其母入股,但陈则表示相关文件要后补,最终其母亦从未签约。后来再有一人想退股,陈邀请他再加大投资额,但为他所拒。 李忆述有一晚罗裴致电告诉他两被告的投资生意是假的,当晚5人见面,当时陈不断问其妻发生甚么事,状似不知情,而首被告则神情呆滞、默不作声。他指当时仍相信陈,觉得可能只是有些误会。 李透露其后曾收到录音,内容是首被告说骗了他们、对不起等。李又言「可能自己疏忽,太相信佢,因为都识左几十年,冇check清楚啲野」,指「事后睇返,根本系骗局」。 法庭记者:黄显晴

次被告陈世俭及首被告李美玉。资料图片
次被告陈世俭及首被告李美玉。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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