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胡志伟、人民力量陈志全及自决派朱凯迪今午在立法会大会引用议事规则16(2)条,提出休会待续议案,主席梁君彦其后宣布暂停会议,经约一个半小时的考虑后否决有关议案。
胡志伟在两项议案之间提出休会待续动议。他要求休会待续,讨论把议事规则修订发还议事规则委员会的考虑。陈志全紧随其后提出同样动议,指出今日是南京大屠杀80周年,要求立即休会就日本人未为事件道歉进行讨论。
朱凯迪则表示,议事规则对全体委员会修订一项与基本法第75条相违背,会带来司法覆核的危机,故提出休会待续议案要求即时就此进行讨论。他又要求主席梁君彦和代主席李慧琼避席,因为梁君彦曾就事件作出裁决,而李慧琼曾就修订与基本法第75条是否违背谘询大律师意见,故他要求二人避席。
梁君彦就三位议员的议案表示会考虑,并即场暂停会议。经过约一个半小时的考虑后,梁君彦认为有关议案并无迫切性,如果有需要可在其他场合发言。至于胡志伟及朱凯廸提出的议案,他认为主要是辩论自己做出的裁决,而他引述议事规则第44条,主席作出的决定不容辩论,故他否决二人的动议。
他又指出,议事规则没有条例说明角色冲突,而他认为自己主持会议有任何冲突。根据基本法,自己有宪制责任主持会议。
民主派的议员又提到代主席李慧琼的立场赞成修订议事规则,认为她角色并非中立,不能担当代主席,但李慧琼则反指每个人均有立场,而认为自己没有利益冲突,不认为角色有冲突。李慧琼现时以代主席的身份,主持公民党议员杨岳桥提出的终止待续议案。
根据议事规则16(2)条,议员动议休会待续议案,无须事先作出预告,但议案只可于两事项之间动议。立法会主席如信纳休会待续的目的在于方便议员讨论某项对公众而言有迫切重要性的问题,可准许议员或列席会议的任何获委派官员动议此项议案。
建立时间 14:27
更新时间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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