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汉男更衣室偷拍泳客洗澡 判囚20天缓刑3年 2017-12-13 16:41 Previous Next 马来西亚籍男广告设计师,于今年11月中在九龙公园泳池男更衣室内,以手机偷拍男泳客洗澡的片段,被当场发现,事后被控一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设计师今在九龙城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囚20天,缓刑3年。 辩方求情指,被告ONG SEE TAT注重体形,事发时因欣赏事主的身体和肌肉才犯案;而他事后已寻求辅导,并承诺不会再犯。 法庭记者:黄显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星展前经理涉串谋提取客户资料 押月杪判刑 下一篇 政府拟斥资1.5亿 建观塘行人天桥网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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