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业员要求下属顶替一位「唔系好识考试」的同事,应考保险专业资格试,但她在考场核对身份时东窗事发,该保险从业员及后又说服其下属作假口供。保险从业员及该名「唔系好识考试」的下属被裁定罪成后,早前就定罪及判刑提岀上诉,法官指二人的行为打击保险资格试的制度,及可能令投保人往后不能就保单索偿,今于高院驳回上诉。
上诉人为李嘉兴及张敬萍,早前分别被裁定串谋使用他人身份证、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及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各被判囚2年及18个月后,二人分就定罪及判刑提岀上诉。
法官于判词中指是次案件刑责较一般使用他人身份证的案件严重,因这涉及保险业从业员发牌制度,而「请枪代考」除了打击资格试的制度和声誉,亦打击利用诈骗手段得到专业资格的保险业人员所促成的报单及交易,使这些保单因技术性问题而未能生效,直接影响无辜的投保人,令他们可能得不到赔偿,后果可大可小,故法官最终驳回二人的定罪及判刑上诉,维持原判。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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