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轻型货车司机于去年12月驾驶至秀茂坪时冲红灯,撞向一名正横过协和街的女途人,司机早前承认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受伤罪,今于区域法院判监两年半,停牌4年,法官著他于监禁期间好好反省,出狱后要继续照顾女儿。
辩方指,被告梁伟全是全职GoGoVan司机,已婚并育有一女儿,其妻诞下女儿后患精神问题,梁因任职司机而方便照顾她们,辩方形容他是顾家男。辩方又指被告案发时「睇错灯」,并没有超速,被告事后感到内疚并致歉。
法官判刑指,女事主案发至今约一年仍然昏迷,不能与人沟通,身体状况没有太大进展,非常严重。法官又指,危驾属严重罪行,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更对受害人家属造成悲痛,考虑被告认罪及初犯,判监两年半及停牌4年。
案情指,被告违反交通红灯指示,并以每小时50公里时速继续行驶,当看到女途人过马路时随即刹停,但因未能及时停下而撞倒事主。案发时路面车辆少,且天气良好。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143
更新时间: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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