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昨日通过两项针对骨灰安置所的新措施,包括放宽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截算前的私营骨灰安置所,就截算前已出售的龛位可申请豁免补地价;另外亦放宽今年六月三十日前,未获城规会批准但已出售的六万个龛位,毋须提交详细交通影响评估予城规会。政府官员表示,放宽安排是现时繁忙时段交通情况属可接受水平,及保障消费者利益避免因补地价而缴交额外款额。
根据现时《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仅准许一九九零年一月一日前开始营办的二十八间私营骨灰安置所,可申请豁免相关土地豁免书费用或短期租金。而其他安置所则须缴付十足市价地价,可能导致营办人向龛位买家追回地价,或因补地价而未能取得牌照。
为保障消费者,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昨日决定放宽安排,准许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截算前的私营骨灰安置所,就截算前已出售的龛位同样可申请豁免补地价;截算后出售的龛位将维持不变,需缴付十足市值地价。即由现时二十八间,扩展至一百三十一间私营骨灰安置所。
政府官员强调,营办者需在各方面符合申领牌照资格,才可申请免补地价,且营办人不能向消费者收取原先协议外的额外款额。另外未入灰的受供奉人只可转名给其亲属;已入灰的龛位日后有骨灰移离后,不可重新入灰,营办人亦需就其纪录提交登记册予发牌委员会。
交通评估方面,现时共约五十万个龛位已获城规会批准,当中四十万龛位已上灰,另外约六万个龛位已出售但仍未有城规会批准。政府官员表示,因四十万个已上灰龛位已作交通影响评估报告,整体而言在繁忙时间,例如春秋二祭的交通情况仍属可接受水平,因此决定放宽安排。
政府决定,今年六月三十日前已出售但未有城规会批准的约六万个龛位,只需提供私营骨灰安置所范围内的管理方案予发牌委员会,而不需向城规会提交详细交通影响评估报告,例如区内交通情况、人流问题、疏导管制、封路措施等。
但当局提醒,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后出售或新出租的龛位,若需向城规会提出规画或牌照申请,则仍需提交交通影响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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