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聂德权:康文署仅属帮助性质 执法交警方处理

2017-11-08 18:00

人大常委会日前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即本港需进行本地立法。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出席立法会大会后表示,希望在今个立法年度便完成相关立法。他指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会和律政司及有关部门会先考虑本地法例和环境,再提出立法建议草案。 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日前指《国歌法》完成本地立法后,康文署等政府部门会进行执法工作。聂德权回应指,康文署就《国歌法》执法属帮助性质,执法工作交由执法机构处理,因康文署本身都要在其场地内维持秩序,若有人报警,将由警方处理。 他预计明年第一季,政府便会把建议草案交由立法会审议,尤其是交由立法会的政制事务委员会进行讨论。他表示,在立法会讨论后会考虑公众意见,才正式立法。 被问到会否进行公众谘询,聂德权表示会在立法会进行详细谘询,届时会充分考虑议员和公众意见。至于会否记录市民意见和接纳泛民提出的白纸草案,聂德权亦没有正面回应,只表示会按计划进行。他重申,国歌法是用来维护国家尊严,市民尊重国歌,自然不会误堕法网。 建立时间:1343 更新时间: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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