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在回应《国歌法》本地立法时表示,大原则是一方面要维持《国歌法》的立法目的及原意,另方面要兼顾到香港奉行普通法的法律制度及相关保障,两者之间要取得平衡。他又指,无一条法例能将每项具体及未来预见的情况逐一写进。
袁国强早上前往马来西亚吉隆坡访问前强调,《国歌法》的立法,是要维护国歌的尊严性,是基本的,是合乎常理的。而在本地立法过程中,政府会透过不同途经去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袁国强指出,政策局日后会就本地立法作研究及考虑。至于要否写清楚如何执法时,他表示,条例的详细程度要视乎法律性质,但强调没一条法例能将每项具体及未来预见到的情况逐一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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