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田北辰冀立法越快越好 免生节枝添「追溯期」

2017-11-06 09:13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国歌法》纳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特区政府将透过合适的本地立法在港实施,对于未来法律如何规范人们的行为,引起各界讨论。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日前表示,具体执法问题有待研究,但市民尊重国歌属应有之义。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田北辰今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现时讨论重点有三项,包括是否有追溯期、广泛谘询及内地已实施的16项条文如何处理。就追溯期方面,他表示人大说本地立法决定一切,记者会回应是否说本地立法来决定,田北辰再引述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表示,香港法例「一般情况下」都不具追溯力。 田分析,聂德权用上「一般情况下」的用字,即未有确实决定,「一般情况乜乜乜,即是要看看到时法例系咪有追溯期」。他希望立法越快越好,在政府提交法例予立法会前,不要再有负面事件,「大家节制一下」,不要让政府需要认为要在「非一般情况」,要提出「追溯期」,否则影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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