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外科学系高级秘书早前入禀高院,指她的上司疑忌才,其间不断在办公室内发布其流言蜚语,其一副教授又著她见精神科医生,另一副教授又认为她有精神病,不断喝骂她,因此入禀索偿。惟早前聆案官已剔除诉讼,秘书不服上诉,法官今颁判词表示同情秘书,但接纳应撤销有关诉讼。
该名姓何高级秘书,控告香港大学医学院乳腺外科系临床副教授邝霭慧、港大精神学系主任陈友恺(陈友凯)、原告上司行政经理陈婉筠和港大外科学系结直肠外科部荣誉临床副教授何惠珠。
秘书指,陈婉筠因为知道她拥有硕士学位后,双方关系渐差,她指对方精神折磨、人身攻击、诽谤、不公平地对待她等。在2011年,邝著秘书前往找精神科医生陈友恺诊治,发现她有精神问题,因而标签她,秘书怀疑陈友恺曾泄露其病历。秘书又怀疑邝和陈婉筠联手,将她个人资料,即患精神病的事向人事部披露。而在2014年的时候,秘书认为何是责骂她而非跟她说话,又指何向其他同事发电邮,告知同事她患精神病。
法官在判词中指,认为秘书无合理理由指控陈友恺,因此应取消对他的诉讼;另外,法官认为秘书对另外三名被告的指控,属于无理取闹,并撤销有关诉讼,秘书须支付讼费。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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