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为实践公民抗命选择认罪 无悔承担法律责任」 2017-07-06 09:59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video tag. 黄之锋表示无悔承担法律责任。 Previous Next 2014年占领运期间,示威者占领旺角弥敦道,涉嫌违反法庭禁制令,事后被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视法庭罪,案件今早10时在高院开审。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庭外指,为了实践公民抗命的理念而选择认罪,无悔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林郑新政府提出的大和解,他表示未来7至9月都有大量政治犯上庭,DQ议员的案件也未有判决,他们不会松懈,也没有与政权和解的空间。 法庭记者:方嘉欣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P牌车锦绣花园对开撞前车车尾 司机涉醉驾被捕 下一篇 香港创科发展落后 蒋丽芸:责任在于反对派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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