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覆核刑期 戒毒中心前院友虐狗加刑一个月 2017-08-07 16:10 被告冯志凯。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于上年8月两名在石鼓洲戒毒中心自愿戒毒服务的院友,因不满被唐狗咬伤,声称一时激动下用狗绳绑着唐狗头并推下山坡,对它射水数分钟致唐狗失去知觉。其中一名26岁被告冯志凯,承认残酷对待动物罪被判囚3个月,另一名涉用士巴拿袭击唐狗,并将唐狗以胶袋带走的院友则依然弃保潜逃。律政司就案件刑期提出覆核,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进行覆核聆讯,裁判官考虑到过往有关案例判刑,决定将刑期增加1个月。 法庭记者:王海欣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九龙湾商场56岁妇电梯堕楼送院 警列企图自杀案 下一篇 女护士迪士尼拎包糖 官信照顾聋母分心撤销盗窃罪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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