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货柜车司机佘伟明,今年3月在青衣货柜码头附近的停车场工作期间,因工作不顺心情烦燥,用木棍打一只不停狂吠的狗4下和笃其肋骨3下,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即时还柙至6月30日判刑,等候社会服务令和背景报告,以及查看狗只被打的闭路电视片段和它的最近状况。裁判官明言案件非常严重,被告判监的机会非常大。
裁判官裁决时狠批,案情显示被告不止一次打狗,即使狗只逃至笼的角落,被告仍未停手,令狗只精神受创,对它影响深远,而狗只在没有挑衅下受虐,被告只因自己工作困难、情绪问题而打狗,狗只是无辜的,被告应该好好反省。
案情透露,狗主于3月8日把受虐狗只安置在一个3米乘2米乘3米的笼内,但没有上锁,翌日早上返回停车场时,发现狗只身处笼内,翻看闭路电视片段发现,被告于当日早上10时许,进入笼内用木棍打狗4下,狗只未能逃出,退至笼的角落,跳著逃避被打,但被告用木棍大力笃狗的肋骨3下。被告警诫下承认打狗,因为它时常吠。
兽医报告指,狗只没有表面伤痕,但是显得害羞和紧张,对陌生人惊慌,受袭后出现精神创伤。
法庭记者:萧佩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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