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中心前院友虐狗判囚3个月 律政司覆核刑期7日裁决

2017-08-02 13:28

石鼓洲戒毒中心前院友冯志凯(26岁)涉联同另一名院友,于去年8月10日对中心内一只唐狗拳打脚踢,用绳绑着狗只的颈项,随后将狗只抛落附近山坡,并用水喉喷水持续射它两至三分钟,狗只最终昏迷及被发现死亡。被告早前承认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今年六月被判监三个月。律政司指判刑过轻,今在东区裁判法院申请覆核刑期,叶啓亮暂委裁判官听取陈词后,决定下周一(8月7日)裁决。 律政司代表指,虐待动物案件与日俱增,被告与院友共同犯案,即使他解释被狗咬伤手指及为狗冲凉,惟他的虐待行为远超自卫及普通反击程度,相反直情是一种「折磨」,是加刑因素。被告也是违反诚信的表现,中心职员将狗交给被告照顾,但被告虐待它,事后也没有通知院方或施以救援。因此有需要上调判刑幅度。 庭上透露被告将在下周二(8月8日)服刑完毕。 法庭记者:方嘉欣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