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维权网络平台创办人卢昱宇判囚4年 2017-08-04 21:22 「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 网图 Previous Next 内地维权网络平台「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被控「寻衅滋事罪」,昨被法院判处入狱4年,他不服提出上诉。 卢昱宇与其女友李婷玉在2013年开始,在「非新闻」报道中国各地发生的群体事件,包括农民抗议徵地,工人罢工,业主维权等。在2016年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的罪名拘留,昨日在法院被判入狱4年。 卢的代表律师萧云阳表示,他认为卢根本无罪,是次判刑不合理而且刑期过长。他又表示,已经应卢的要求提出上诉。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辽宁前省委书记王珉涉贪1.6亿 判无期徒刑兼没收财产 下一篇 重庆女子赴美旅行失踪半月 国家公园寻回尸体 最新回应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