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維權網絡平台創辦人盧昱宇判囚4年 2017-08-04 21:22 「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 網圖 Previous Next 內地維權網絡平台「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被控「尋釁滋事罪」,昨被法院判處入獄4年,他不服提出上訴。 盧昱宇與其女友李婷玉在2013年開始,在「非新聞」報道中國各地發生的群體事件,包括農民抗議徵地,工人罷工,業主維權等。在2016年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的罪名拘留,昨日在法院被判入獄4年。 盧的代表律師蕭雲陽表示,他認為盧根本無罪,是次判刑不合理而且刑期過長。他又表示,已經應盧的要求提出上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遼寧前省委書記王珉涉貪1.6億 判無期徒刑兼沒收財產 下一篇 重慶女子赴美旅行失蹤半月 國家公園尋回屍體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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