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告子呃签名做联名业主 要求搬离涉案单位及赔偿

2017-07-14 13:40

于1984年独资购入观塘一居屋单位的82岁妇人今入禀区院控告儿子,指2010年4月儿子向她表示他一家想迁入其单位,声称以便两孙子于附近上学,要求她签署文件证明她知悉及同意此事,并指否则她需向房署支付额外的费用。没有接受过教育的她虽不知道文件内容及相关法律后果,但出于对儿子的信任毫无疑问地签下文件,后来竟于2016年发现她所签署的是加上儿子名字成为该单位的联名业主的文件,遂要求儿子一家搬出单位但遭拒。 原告为80岁黄秀枝,控告儿子黄震彦(译音)向她作出已知是虚假的陈述,现要求法庭声明她签署的文件无效并颁令撤销该批文件,及下令儿子需取消单位联名拥有,和搬离涉案单位,同时向儿子索偿。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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