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运动期间殴打公民党前成员曾健超而被判入狱两年的七警,当中两名被告警长白荣斌及警员陈少丹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白荣斌需要交出5万元现金担保及5万元人事担保,而陈少丹则可以10万元现金担保,他们于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并要交出旅游证件,以及居住在报称地址。
法官提醒他们必须遵守法庭指示,出席所有上诉的聆讯。法官引用早前同案被告的保释外出申请判决书内容,控罪的最高刑罚是入狱3年,本案的量刑起点是2.5年,按求情内容扣除后为2年监禁。原审法官采取两年半的量刑起点或许是过重,可能一个较低的量刑起点更合适。而法庭至少要排期六至九个月才能安排上诉聆讯,届时他可能已服完大部分刑期,如成功获减刑的话,便变成实际所服的刑期比判刑的长。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446
更新时间: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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