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占领运期间,示威者占领旺角弥敦道,涉嫌违反法庭禁制令,事后被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视法庭罪,案件在高院开审。
骆应淦资深大状今为7名被告求情时指,他代表的7名年轻人在案件中都没有使用暴力,「没有一个是罪犯」。早前郑锦满因刑事藐视法庭罪被判囚3个月,同案被告任职侍应的欧煜钧则被判罚款1万元,监禁1个月及缓刑1年。但是郑锦满的情况与本案被告不同,郑锦满上庭迟到及玩手机,本案被告有人因为好奇心而前往现场,即使受高度关注的黄之锋和岑敖晖也没有刺激群众。如法官判以非监禁式刑罚,被告可支付罚款。
法官指有待不认罪的被告进行审讯,明天开案陈词,押后才判刑。
被告朱纬囵21岁与父母和祖母居住在极度贫穷的环境,更要「穷到训地板」,习惯到不同朋友家睡觉。他任职厨师,没有任何政治背景,亦不知道禁制令内容,当日只想到占旺现场看看发生甚么事,他没有长时间逗留,纯粹因赶不到「尾班车」而在帐幕睡觉,醒来时就发现清场。法官坦言明白被告要睡在朋友家中,但不接受这求情内容。骆指自己年纪大,都难理解年青人的世界。
学联成员司徒子朗的求情指,他于中大政治及行政学系毕业,现任立法会议员罗冠聪的助理。他读过一本关于公民抗命的书,学到了参与公民抗命会损害秩序,是表达社会不公义的最后方法,只有参与者主动承认罪责,才能减轻对法治损害。他明白这不是藉口去违法。司徒子朗关心香港时事,认为人大831决定损害选举自由,他参加过不同学生运动,用过合法的行为去表达意见。他明白霸占道路影响附近住客使用道路的权利,当时与岑敖晖在现场,因担心有暴力事件。他没有用任何暴力及向法庭致歉。司徒子朗突然起立,表示律师没有正确跟自己指示,要求休庭处理获法官批准。其后骆表示,司徒子朗希望强调当时是学联成员,故有责任前往现场观察,他是决定独自前往。
周蕴莹当时20岁,是岭南大学哲学系学生,父母离婚,生于贫穷家庭,但她对家庭非常尽责。她一度误以为红帽的执达吏是来港旅客,当日她戴口罩于现场出现,口罩由他人派发,她在清场时见到一个女士用大声公讲话,但太嘈吵听不到内容。她被捕时没有反抗警方、没有暴力行为。现在非常后悔,因会影响学业及前途,她希望将来做公务员。她愿意承担责任及向法庭致歉。
被告蔡达诚18岁的求情指,父母在他小学三年级时离异,被告中二已辍学,正修读毅进课程,现于麦当劳餐厅工作。他热爱足球运动,曾是大埔和富队成员、2014年于超级联赛预备组做守门员。他因被捕后不能练波,没有任何政治背景。他案发当日在旺角被年约30岁、关心社会时事的朋友游说,故陪朋友去现场,他不知道禁制令的仔细内容。他原先想离开,但是担心友人安危折返。
被告张启康于IVE读文凭课程,兼职做电脑软件维修员,他没有政府背景,不满人大831的决定。当日他没有暴力行为,知道清场后便请假去现场影相,影完相便会离开。他见到记者采访,于是举起黄伞展示,期间围绕他的人群向后移动,他其后被捕。他也向法庭致歉。
法庭记者:方嘉欣
建立时间:13:19
更新时间: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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