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农历大年初一深夜发生的旺角暴乱事件,逾90人先后被捕。一宗涉及10名被控以暴动、袭警、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及刑事损坏等共14项控罪的被告之案件,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科技庭开审。
被告莫嘉涛于庭上承认一项袭警罪,否认其馀控罪。而其他被告,除被告吴挺恺外则否认所有控罪。吴挺恺将于明天就控罪进行答辩。
案情指,去年2月9日凌晨5时,警方于弥敦道南行线近鼓油街交界组成警方防线,与集结在鼓油街的人士对峙。于对峙期间,被告莫嘉涛跑到警方防线后方,并向警员黄永浩投掷物品。该物品击中黄面前的铁马再造成巨响,构成袭击。黄即与其他警员上前制服被告。控方证物光碟中,可拍到被告的容貌及外观,亦录得被告手持樽型物体步向防线及被警员制服的画面。
代表被告邓敬宗的代表律师于庭上申请,将案发当晚于亚皆老街鸣枪的警员列为控方证人,惟遭控方以案情不相关为由拒绝,并建议辩方将这名警员申请为辩方证人,辩方律师直指这是「不恰当、不公平」。
控方回应指,被告当晚凌晨3时至5时出现在西洋菜南街附近,而该警员则在当时2时05分在亚皆老街鸣枪,认为两个情况的地点及时间存在差异,亦看不出警员开枪与被告干犯罪行有何干。
辩方则指该警员开枪已令本案变质,警员鸣枪是使用过份暴力拘捕示威者。而根据控方案情,辩方认为示威者使用砖头的武力程度较枪枝低。
案件于下午续审。
法庭记者:梁铭姿
建立时间:11:08
更新时间: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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