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乱案】首被告律师求情 指暴动无预谋规模小

2017-03-16 17:41

首宗被控暴动罪的旺暴案件今于区域法院裁定罪名成立,代表许嘉琪(23岁)的代表大律师沈士文求情指,香港较少发生暴动,而暴动的案例均显示有严重的财物损毁和具规模,但本案只维持在4时30分至5时左右的时段,时间较短,并无预谋,没有武器,加上即使警察数目少,仍可在短时间内驱散人群,可见暴力情况偏低,而参与暴动人数约20至30人,规模亦较少。 沈士文大律师又指,本案情况远低于暴动案例,许嘉琪只是掟玻璃樽,加上没有伤及任何人,应以少于9个月监禁作刑罚。 许嘉琪现为香港大学文学士及教育学士双学位学生,她因本案向校方申请了休学一年,她梦想是做一位英文老师。沈大状指,本案与其个人利益无关,只是她对社会或政府施政不满,小贩是弱势社群,她才参与事件,所以非为个人利益。 沈官提出白石案,指当年有约20名越南难民在营内发生暴动,同样有拿水喉通、竹枝等袭击,但没有人命伤亡,情形跟本案无大分别,上诉庭裁定经审讯后判囚五年,问案情相似,为何不跟随五年刑罚?沈士文大律师认为,白石案是属于有组织和预谋攻击,加上难民是为个人利益,而上诉庭亦无说明5年便是量刑起点。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5:18 更新时间: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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