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职销售员及仓务员的青年,2007年在天水围结识女街坊,其后发展为情侣关系,两人其后分手。但青年因难忘前度女友,2015年7月在派对结束后,扮醉带前度女友回到天水围住所,青年在女事主不情愿下,亲吻及拥抱她,更作出其他猥亵行为,女事主及后报警。法官指案情非常接近强奸案,被告精心安排,诱骗女事主回家,违反朋友之间去信任,青年今在高院被判入狱32个月。
被告黄永杰(22岁)承认一项猥亵侵犯罪。控罪指在2015年7月21日非礼女子X。女事主X的心理报告指,她事后不断回忆事件,作出自残行为,由开朗外向性格变得自责、情绪低落,也感羞愧对家人。X的男友也因在新闻报导上得知事件,随即与X「斩榄」。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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