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内地的五金制品公司董事,在滙丰银行开立商业户口时,涉嫌以1000元贿赂银行职员以协助他为其公司开户,事后遭廉署落案起诉。公司董事否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经审讯后今于西九龙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其太太于闻判后情绪激动晕倒,需由在场警卫搀扶离庭。
裁判官押后案件至明天判刑。
裁判官裁决时指,控方证人的证供诚实可靠,如实反映出事件经过,相反被告茹开顺(50岁)的证供不可能是事实,被告描述事件经周时的次序与录影带不符,认为被告是胡乱砌词。裁判官不接纳辩方律师所说,被告交1000元予职员是希望职员作出合其职权的权限,认为被告的行为是要破坏职员于主使人,即滙丰银行的关系。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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