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机构仁爱堂前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梁民理(39岁),在2013年任职期间涉擅改签署支票的监管机制,监守自盗52万元,又向前内部审计师陈家颖(36岁)发逾8万元津贴。案件今于区域法院续审,控方传召仁爱堂前行政总裁卢德明,他表示自己有视力问题,有时需要秘书将文件读出来,他又指自己有权签3万元以下的支票,梁民理有时会拿支票给他签,他也会照签,「我对佢嘅信任系高嘅」。
首被告为仁爱堂有限公司(仁爱堂)前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梁民理(39岁),负责监管财务部,资被告是内部核数师陈家颖(36岁),两名被告均于2011年9月入职,并于2013年5月被解雇。他们被控盗窃、欺诈、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及管有虚假文书等十一项罪名。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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