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副总裁涉收受利益 助批信贷申请

2017-05-12 14:27

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副总裁涉于14至16年间接受代理人提供的利益,包括私家车、电子游戏机、现金及咖啡机等,作出对代理人公司的信贷申请及维持该等信贷安排的诱因或报酬。副总裁及该代理人及后被廉政公署各起诉5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1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二人就控罪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7月7日再讯。 首被告副总裁梁肇伦(31岁)及次被告朱江(43岁)今于西九龙法院应讯,首被告与保安主管曾锦凤(55岁)各另被控一项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案件一并押后待辩方索取法律意见后再讯。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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