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院校女职员袭击女童罪名不成立 女童父:商女儿情况两度被闹

2017-05-12 15:03

心光盲人院暨学校女职员李子雅(33岁)涉于去年3月某日在院舍内袭击一名11岁女学生,今日在‪东区法院‬就一项普通袭击罪受审,被告被裁定表证成立后,选择不自辩和不传召证人作供。裁判官裁决时指,没有任可独立证据、目击者和验伤报告支持女童的证供,给予被告疑点利益下,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并可获讼费。被告闻判后喜极而泣,与到庭支持的同事相拥。 庭上播放女童早前的录影片段,女童在片中指女被告在案发当日放学后冲凉期间,以粗口闹她,指她「冲凉冲得唔乾净,仲有好多泡泡,快啲冲」,之后又用手掌打她的右边屁股一下,当时感到好痛而哭泣。 女童今透过视像系统作供表示,认识被告5、6年,在众多宿舍职员中,最不喜欢她,「佢闹足我5年」,又以她讲大话而禁止她出席自己的生日会和宿舍活动。女童强调自己没有说谎。 女童父亲下午出庭作供时表示,曾经就女儿的情况跟女被告沟通,两度遭被告闹,于是去年8月询问女儿情况后报警。他形容被告在小朋友心目中是一个「魔鬼」。 法庭记者:萧佩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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