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钞换母亲真钞判社服令 官形容是「家贼」

2017-05-10 13:58

无业女子符珊娜(30岁)自制76张5百元假钞偷龙转凤,把母亲放置在家的真钞换走,以图混淆视听。被告早前承认伪制纸币罪,今于九龙城法院被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辩方在庭上透露,被告的背景报告和感化报告正面,认为被告对法律后果的认知薄弱,解决问题能力低,适合判处社会服务令。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指,今次案情有别于一般假钞案,以假钞找换骗取受害人,以「家贼」情况处理,故判处被告社会服务令,但告诫被告勿低估今次罪行的严重性,因为社会服务令等同于监禁。 案情指,被告于去年4月某日,于九龙恒邦商业中心18楼一单位内在无合理辩解或权限下,制造76张5百元流通纸币的伪制品。 被告母亲于去年6月24日携带10万元款项到银行汇款,银行职员发现该136张钞票中有76张为伪钞,母亲其后被捕。母亲于警诫下否认知情,但估计是女儿把真钞换掉,女儿于同日被捕,在警诫下承认犯案。 法庭记者:萧佩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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