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信佛教的二级惩教助理黄慧芬(译音)早声称在2011年9月手戴佛珠上班,当时没有上司警告她,但1个月后她被指违纪及勒令停职。她称惩教署有指引批准职员戴锡克教的铁手鈪,但禁止职员戴佛珠的做法是违反《人权法》及宗教自由,早前入禀高院申司法覆核,挑战惩教署决定。法官今在高院驳回申请司法覆核的许可,指出申请人在事件发生逾5年后才提出申请,情况属逾期,申请人需支付讼费。
申请人代表指欲挑战其宪法权利被剥夺,而逾期期间为等待法援,双方亦不断谈判中,但法官批评申请人不认为有急切性,又认为申请人隐瞒了下月提早退休,根本不用出席原定在6月纪律聆讯,届时本申请不再涉及申请人利益,沦为学术讨论,故认为延迟不合理。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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