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创兴银行家族第三代成员「车位大王」廖伟麟,日前被上市公司桦欣控股有限公司主席蔡敬庭入禀高院追讨债项。蔡指两人于去年4月8日达成投资协议,廖由去年4月至今年1月共欠款6000万港元,蔡发律师信追讨多次不果,故日前入禀高院向廖追讨逾6000万港元。
原告蔡敬庭,被告廖伟麟。入禀状指,投资协议指廖伟麟拖欠原告4300多万,而廖伟麟可以300万作为电影「The Game Master II」的投资制作费,廖须每年两次分期支付每月1.25厘的利息,也需要支付延迟还款利息,如果廖在100天内未能还款,廖便需要立即还清全数。原告指廖没有依期还款,故入禀向廖追讨债项。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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