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辩方:没有丝毫证据证明曾荫权曾干预授勋制度

2017-02-10 11:10

曾荫权涉贪案,今日第25天在高院审讯,辩方英国御用大律师Clare Montgomery今早在庭上再播放曾荫权接受商台《政好星期天》的节目时,要求陪审员留心聆听曾荫权的回应。 对于第三控罪有关何周礼授勋,辩方指,为何曾荫权需要对付钱的设计人仍颁授他荣誉勋章?曾荫权建议提名后,没有插手干预局方查核何周礼背景。辩方指控方没有丝毫证据证明曾荫权曾干预授勋制度。 至于控方指,曾荫权授勋前没有见过何周礼设计的楼层。辩方指,为何不可以在社交活动如酒会得悉?或者看何周礼网页的图片?为何不能从其他方法认识到何的贡献?正如前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作供所指,局方会检视所有提名人对社会的贡献及个人卓越成就,而去决定颁发奬章给值得的人选。 辩方指,没有证据指曾荫权插手局方的审查、授勋没有有利于曾或何,而且授勋人数有过百名,只有一半获提名的得到奖,当中是有竞争及比较。 辩方指,何周礼获奖是因其公众服务贡献,曾荫权也如此认为,而私人事务是不关连的,何况何周礼都不知道自己会获奖、不会被事前通知。 控方指,何周礼去礼宾府是可疑,但可以直接开门就入去?辩方指,何周礼要预约、有职员安排及开门,不是秘密的会见。如果是秘密,为何要经秘书等人做书信来往、又要亲自去深圳考察,何况有东海职员在场。 辩方提醒陪审团切勿去猜测任何事,一定要基于案中证供。辩方指,为何曾荫权在电台节目中坦白告诉主持人有关他的出游及租单位,正正是因为没有什么好担心,所以如实回应。辩方又指,贪污必然是要向曾荫权提供利益,以换取曾荫权作出一些行为作回报。 辩方强调,案发前是曾荫权主动建议应把行政长官纳入防止贿赂条例中受监管,试问在此情况下,曾荫权如控方所指贪汚是不合常理的。 控方指曾荫权是双面人,辩方指那来的证据?辩方指,与他共事过的人供称他「直率、致力为港、反应大会道歉」,林郑更指曾荫权是「学习榜样」。可能陪审员读过相关报导,但现在是在法律下判断,请要有个人的判断。⁠⁠⁠⁠ 法庭记者:徐晓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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