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硖尾「手套色魔」判入教导所 官指判刑「抚平女童及其家人的创伤」

2017-02-10 10:47

屡犯非礼的男厨师,于去年4月在深水埗石硖尾邨化身手套色魔分别对两名女童落手,更对当中一名事主从后拥抱并抚摸乳房,女童大叫但被用手捂嘴,又脱下女童内裤抚摸其阴部约5分钟。被告谢加宝(20岁)早前承认两项猥亵侵犯罪,今于区域法院判进入教导所。 法官引述多份报告包括背景、心理、精神科等报告,指被告没有精神病及恋童癖,惟被告因童年阴影而衷于利用性事及浏览色情网站去解决性需要,报告又指被告选择于公众地方向独行的女童落手是基于女童易控制、出于方便,达至成功率较高。法官认为被告自14岁起开始犯案,共有3次案底共7条罪行,曾履行两次感化令后仍重犯,显然被告是需要心理治疗,而是次判刑须「抚平女童及其家人的创伤」。 法官又指被告侵犯其中一名女童时约10分钟,过程更恐吓女童,「对女童的痛苦置诸不理」,虽然法庭未能索取其创伤报告,女童至今无异样但这不代表受害女童没有心理创伤,就如被告5岁时的童年阴影至今仍困扰著被告。鉴于被告未满21岁,劳教中心的羁留期只有1至6个月,未能起阻吓作用,故判其进入教导所接受最长为期3年深入辅导。 法庭记者:陈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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