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今继续在高等法院审讯,辩方英国御用大律师Clare Montgomery继续进行结案陈词。
辩方指,2010年7月9日曾太曾签署一张面额20万元的支票给李国宝,李在同月21日兑现存入名下东亚银行户口内,一星期后便出现了李国宝的35万元现金支票。
辩方指,黄楚标在2010年1月有约30日都在中国,辩方向陪审员展示曾氏夫妇、黄禁标及李国宝于2010年至2012年1月的出入境纪录,显示黄楚标经常往来中港两年,例如2010年1月分黄楚标便有30日在内地。辩方指控方只抽出一些日子来说,这是极不公平。
辩方强调,黄楚标几乎每月都有17至30日留在内地,和曾氏夫妇返内地相撞的日期是十分容易,控方根本没有证据支持双方同时在内地是必然有秘密会面。
根据出入境纪录2010年11月5日、即政府正式宣布原则上批出雄涛广播的声音广播牌照当天,曾荫权与其妻在6点离港,黄楚标却在7点09分返港,只是不稳妥去肯定他们有秘密会面,「难道就是如此匆忙的会议?」。
法庭记者:徐晓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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