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今继续在高院审讯,第6名证人建筑师何周礼作供称,他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和东海联合集团签署合约,并在同年2月18日在礼宾府见曾太。
控方据2011年2月2日合约指出,当时何周礼仍未去单位视察、仍未去礼宾府,如何得出设计费是35万?何周礼回应称是「东海集团俾既Offer」,他已忘记联络人是谁。另外,何会从设计复杂性、实施困难,考虑增加设计费用。
法官提出询问,为何这份电邮发出的合约,收件人是郑经翰的秘书?当时郑经翰参与其中?何周礼解释,当时可能有点混乱。记忆中无直接联络过东海集团一方,而由秘书联络郑经翰。何周礼指有3-4次去过礼宾府,但不是曾荫权任职特首时期。不过今次是私务性质入礼宾府,当时由礼宾府人员来接他入内。
主控问对于在11年2月18日前进入礼宾府有何预期,他说「我自己无呢个预期,有人会打电话来约我」。在11年2月18日何以私务性质进入礼宾府,逗留2小时(由下午3-5时)。何最深印象是要搬走记存的大量杂物,包括曾荫权任公职超过40年的公务上的杂物,如活动记念品,「广东话来说就叫鸡肋」。何听取曾太意见后,知道须要把杂物搬去深圳单位。
讨论后,何决定将两个客房合并为储物房、用普通木柜装杂物。讨论间,也得悉曾生曾太将会暂住深圳单位。
法庭记者:徐晓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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