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控方指12年发表的行会申报制度已加入行政长官一栏

2017-01-17 09:38

曾荫权涉贪案,今继续在高院审讯。曾荫权夫妇偕幼子曾庆淳扺达法院,曾荫权等在会议室倾谈,期间曾荫权用心看文件及用笔纪录。 行政会议秘书黄洁怡今早接受控方覆问。黄洁怡澄清,对于行会与议题有潜在利益冲突,不是所有情况都去信特首及与特首商讨,当程度达至成员有需要避席,才提交特首。 有关由秘书处预备的行会会议主席的文件撰要,包含成员的身分表述及行政长官的身分表述,这可方便特首主持会议,也让特首了解成员的潜在利益,在知情下继续主席会议。秘书处也会查核特首的利益申报,然后列在文件撰要中,一般来说不会与特首讨论。 行政长官是行政会议的主席。他遵守适用于行政会议成员的利益申报制度。每年就财务利益作出保密申报,由行政会议秘书保存。 主控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指,由首席法官李国能于2012年独立委员会发表的行会申报制度,内容加入针对行政长官一栏。内容说明行政长官须跟从行会的严谨申报制度,包括要作出个人利益及财务利益申报,并且行政长官须就行会每次讨论的个别事项,都应作出申报。David Perry向陪审员表示稍后将在庭上播放电台节目录音及电视台录影,长逹约70分钟。 庭上读出控辩双方同意事实:雄涛广播有限公司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向广播事务管理局提交申请,要求批出有效期为12年的声音广播牌照。该频道为一个每天24小时采用调幅(AM)技术以广东话广播的电台频道。 控方指2010年2月政府公开邀请经营数码广播服务。2010年4月29及30日,广播事务管理局收到四个申请,当中包括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商台,新城及凤凰优悦。2010年7月9至30日 港府就数码广播进行公开谘询。2010年11月2日,身为行会主席的曾荫权,原则上批准雄涛申领数码声音广播牌照及交还AM牌照。2010年11月5日,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出新闻稿公布批准发出数码声音广播(Digital Audio Broadcasting,DAB)的牌照。2011年3月22日,身为行会主席的曾荫权批出数码牌照给雄涛,新城及凤凰优悦。同年3月24日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知会雄涛,指港府同意豁免雄涛就履约保证金引起的一切申索,同年4月7日数码电台(前称雄涛)主席郑经翰正式签立数码牌照。2011年7月18日,数码电台申请委任李国章出任公司董事及主席。因为其兄长李国宝为pccw非执行董事,故李国章属不合乎资格身分。2012年1月20日,曾荫权身为行会主席在会议上,讨论李国章出任数码电台的董事兼主席的申请。同日行会批准李国章出任数码电台的主席兼董事。 法庭记者:徐晓伊、方嘉欣 建立时间:09:38 更新时间: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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