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荃湾打击电动单车违例 发1215张牛肉乾 拘1内地男
2025-01-10 11:26
荃湾警区在1月8日及9日于区内采取执法行动。是次行动主要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及电单车违例停泊的交通罪行,确保道路畅通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道路安全和守法意识,以保障市民安全。
警方拖走违例车辆。
行动中,警方共发出1215张定额罚款通知书、19张传票及拖移两辆造成严重阻塞的车辆。违例泊车除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外,更有可能导致交通意外,危害道路使用者安全。警方呼吁驾驶人士切勿因一时之便,违例停泊车辆。
此外,警方亦拘捕一名43岁姓王内地男子,涉嫌「驾驶未获发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他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二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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