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求职误为电骗案上门收赃款 20岁大专生认洗黑钱24万元还柙候惩 

2024-12-30 12:52

被告今早于区域法院承认洗黑钱及企图洗黑钱罪。资料图片
被告今早于区域法院承认洗黑钱及企图洗黑钱罪。资料图片

在港大专业进修学院主修经济的青年,半年前于telegram求职,却误为电骗案出面,上门向六旬妇人收取约24万元赃款。他今(30日)早于区域法院承认洗黑钱及企图洗黑钱罪。法官郭伟健裁决指,要避免向骗徒传达坏信息,将案件押后至1月21日判刑,待取教导所报告,期间被告还押候惩。控方考虑到现实电骗案的猖獗程度,向法庭提出加刑申请。

郭官裁决时指,年纪虽为判刑的重要因素,惟要考虑罪行的普及性和严重性,以免向大众传播坏信息,「氹掂啲细佬去(犯法)就无事」。

李国铨大律师代表求情,指被告没有任何工作经验,为勤奋好学的学生,并非与坏朋友结党及无心向学之人,惟于本案遭不法分子利用,被告为赚钱犯下罪行,望法庭念被告年纪尚轻,判处非监禁刑罚,避免与其他在囚人士接触,而影响其更生状况。

20岁被告郑凯言,为港大专业进修学院经济科副学士的学生,承认1项处理及1项企图处理非法得益的交替控罪。控罪指,他于2024年6月5日,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包括手链、12只手镯及10万元现金款项。另于同月6日,企图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10万元现金。

案情指,六旬老妇梁群于今年6月5日上午接获陌生来电,对方表示有人出事身处警署,声称需要约10万元保释金,并会安排人手前来收取。梁女士误以为是其儿子出事,遂将住址告知对方。其后,被告抵达梁的住所,进入单位后取走12 只龙凤手鈪及1条手链后离去。于同日12时许,梁再收到来电指需要12万保释金,梁的丈夫往银行提款后,被告再度折返单位,取走12万元现金后离开。随后,梁联络儿子后得知受骗,终报警求助。

五旬妇人招丽芳于同月6日上午亦接获陌生来电,对方自称爲其侄儿,因遭扣留警署需10万元保释金。招深感有诈,联络侄儿后报案揭发案情。同日约11时许,招与被告相约会面时,招将一个内有警方预备的道具现金胶袋交给被告后,埋伏警员随即拘捕被告,被告企图逃走不果后被制服。

被告在警诫下,被告承认负责收取物品,称「一个叫郭生嘅人叫我嚟拎嘢,我都唔知咩事」。被告提及于Telegram 求职时接触郭,郭主动问他是否想赚钱,工作性质是负责帮手拿取及运送货物,惟郭并没有交代是什么公司,只提及有实报宝销的车马费及500元的报酬。被告指自己与两名受害人交收时,都不知道背后的意义,认为只是运送货物。被告称曾向郭询问其行为是否违法,惟郭表示无问题,遂没有继续深究。

案件编号:DCCC 1403/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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