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租借傀儡户口清洗6800万骗款 元朗警区全港拘124人 最细17岁

2024-12-24 15:10

元朗警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侦缉督察马颂怡讲述案件。杨伟亨摄
元朗警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侦缉督察马颂怡讲述案件。杨伟亨摄

警方表示,今年1月至11月元朗警区共接获3,467宗骗案,包括假冒客服电话骗案、投资骗案、求职骗案及网上购物骗案等,受害人被要求将金钱转账到骗徒提供的傀儡户口。元朗警区刑事部有见及此,于本月2日至23日连续3星期采取行动,以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洗黑钱」等罪,在全港多处拘捕共124名人士,并侦破128宗案件,涉及总损失金额高达6,869万元。

被捕的分别有120名本地人士及4名内地人士,当中包括90男34女(年龄介乎17岁至71岁),主要牵涉诈骗及洗黑钱案件的傀儡户口持有人,他们的罪名包括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使用虚假文书」及「洗黑钱」等。警方侦破的128宗案件中,损失最多的一宗涉及投资骗案,金额达25.86万元。

元朗警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侦缉督察马颂怡。杨伟亨摄
元朗警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侦缉督察马颂怡。杨伟亨摄

调查显示,犯罪集团以数百至数千元的报酬,利诱涉案被捕人士开设、卖出或借出银行户口,协助集团收取及清洗骗款。当中有4名被捕人士是于社交平台主动出售自己或他人的银行户口。 

警方提醒市民,切勿租借或卖出银行户口给其他人,户口一旦被用作非法用途,户口持有人可能已干犯「洗黑钱」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警方又称,在过去一段时间,警方与律政司成功就多宗涉及傀儡户口持有人的洗黑钱案件,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令涉案傀儡户口持有人的刑期分别增加百分之12.5至33.3,而最高的个案则被判处75个月监禁。警方会继续与律政司合作就合适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并积极研究就洗黑钱罪行加快检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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