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劏房规管「始于足下」 违规罚则增阻吓力
2024-11-28 09:00
今年《施政报告》提出以立法方式订立劏房规管制度,政府昨公布谘询文件,当中建议如日后出租未获认证或不符合最低标准的「简朴房」,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30万元及监禁3年。当局亦详列对有关单位的消防、建筑安全、卫生等要求。
劏房规管︱政府暂未收逼迁举报
规管劏房制度第一个可能出现的短期影响是现有租户安置问题,近期社协更指有劏房业主提早要求租客搬迁,以满足改建「简朴房」要求,恐令租户无瓦遮头。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前日回应指,差估署至今无收到有关举报,强调立法需时,业主应在完成法例,确定标准后方作改装。政府消息人士指,理解社会关注,当局已再三确认,差估署至今无收过任何举报,并指租户投诉最能有效防止业主藉辞逼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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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规管︱梁文广促设最低罚则指引
民建联郑泳舜亦质疑改建「简朴房」只是藉口,因现行法例下,劏房租客受租管保障,有「2+2」共4年的租住权,没签租约但有缴交租金也纳入规管,业主逼迁属违法。
政府在文件承诺,为免受影响租户流离失所,日后会透过社工队协助他们在私人市场寻找其他租盘,或是灵活调配过渡屋等。事实上,随着简约公屋明年初陆续入伙,过渡屋可提供空间安置更多劏房户。房屋局早前已指,由于「甲类」即已轮候公屋3年以上人士会陆续迁至简约公屋,「乙类」过渡屋租户,即住在不适切居所的人士但未符合轮候3年以上的家庭的人士,比例可由原先两成增至最多八成。
谘询另一关注点是罚则,政府建议业主及二房东出租不合规或未获认证的分间单位,均要负刑责,最高罚款达30万元。现时劏房租管下,违法的业主大多只被判罚款数百至数千元,对业主可谓「不痛不痒」,不少议员支持简朴房规管应有更严厉罚则。
政府消息人士指,希望予法庭清晰讯息,罚则要有阻吓力,指政府已提供登记期及宽限期,业主有充足时间时改装,直言业主出租劏房利润可观,若连在合理时间内将劣质劏房改装为更符合人道的简朴房亦不愿或拖延,相信社会也会要求罚则要有一定阻吓性。
立法会议员梁文广建议设最低罚则指引,以违法出租期间的租金总和作为罚款下限。他指虽然罚则上限有阻吓力,法庭量刑时会考虑众多因素,倘罚款额低于业主违法出租所赚得的利润,就欠阻吓力。他明白最低罚则并非香港法例常用字眼,但认为技术上可行,乐意与政府讨论其他可行方法,最重要是确保法庭判罚时有原则可循,避免判罚过轻。
有添马中人直言,劏房问题错综复杂,万事起头难,但绝不可能等到有完美方案才起动,形容「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是时候踏出第一步,而在细节方面政府乐于听意见,包括会见专业团体、业主等,强调解决劏房问题必须务实。
若条例草案顺利在2025年内获立法会通过,预计最快可在2025年第四季开展登记制度计划,为期12至18个月。消息人士指,越早完成登记,便可越早对违规出租采取执法行动,「不想被误解为拖延」,但全港约有11万个劏房户,登记需时,房屋局也要自行调拨资源处理,因此若有声音认为应提供较长登记期,亦会视乎实际情况从善如流。
劏房问题存在已久,难以一时三刻完全「告别」,但改革必须果断开步,稳妥推进。正如中央领导人韩正数年前在两会所言,解决香港住房问题难度很大,但总得有个开始的时候。
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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