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警署警长供称陪同袍到明爱医院求诊听到「好大声嘅爆炸声」
2024-11-28 10:54
8男女涉医院口岸爆炸案,今踏入第6天审讯。警署警长供称,2020年1月底,他陪同在执勤中受伤的同袍到明爱医院求诊,候诊期间他听到男厕传出两下「好大声嘅爆炸声」,当时现场有很多病人,「都有啲恐慌」,他遂安排同事疏散巿民;警署警长用灭火筒扑灭厕所火种后,在厕格内发现装有电池和电线的玻璃瓶,马桶亦炸破了一部分。
警署警长陪同袍求医明爱医院遇爆炸事件
控方今早读出警署警长蔡伟强的书面供词,指蔡伟强于2020年1月26日在砵兰街近朗豪坊一带执勤期间遭一名男子袭击,他其后在警署警长蔡国威陪同下、到明爱医院求诊,约于1月27日凌晨2时20分,他候诊期间听到男厕传出爆炸声,他疏散现场约20名巿民及数名职员,返回现场时发现男厕仍冒出白烟,他进入男厕检查及发现一个内有电池和电线的破裂黄黑色玻璃瓶。
控方续传召警署警长蔡国威出庭作供。蔡国威的书面供词指,他当时在明爱医院听到男厕传出两下爆炸声,同事进入男厕发现有烟和火,蔡国威其后进入男厕时发现烟雾愈来愈浓及地面有火,他遂联络消防,及后找护士取来灭火筒扑熄火种,他其后亦发现装有电池和电线的玻璃瓶,马桶亦疑似炸破了一部份。
爆炸现场冒烟有火病人恐慌
蔡国威供称,他当时听到两下「好大声嘅爆炸声」,引起了他的注意,现场军装同事便去男厕检查,他去视察时亦发现「好大烟火」、「好多白烟冒左出嚟」,而当时现场有得多病人,「啲病人都有啲恐慌」,他遂吩咐同事进行疏散。
高级消防队长巫龙兴供称,他在2020年1月27日凌晨约2时半带队到明爱医院,到场时发现火种已扑熄,惟男厕内仍充满白烟,马桶水箱下有碎片,而马桶后方有轻微损毁和熏黑。
的士司机案发前由大角咀道接载男子到明爱医院
的士司机张伟荣供称,他于2020年1月27日凌晨,曾在大角咀道「九龙殡仪馆隔离」接载过一名男子到明爱医院;控方播放案发时明爱医院外的闭路电视片段,张伟荣确认拍摄到其的士及上述男子下车,张伟荣亦确认警方从他手机中检取了当日行车的卫星定位记录。
次被告李嘉滨代表大律师朱宝田盘问张伟荣时,引述张伟荣在2020年5月与警方录取的书面口供指自己对1月27日所接载人士的容貌和上车地点「无太大印象」,指张伟荣对于大角咀上车的说法是基于定位记录所得。张伟荣不同意,称当日是新年期间,但乘客要求去明爱医院,而他自己较早前亦有家人在明爱医院离世,「所以我特别深刻印象」。
罗湖港铁车厢内发现爆炸品
港铁清洁女工李瑞阳供称于2020年2月2日下午在罗湖站工作,其间在车厢内发现一个内有玻璃瓶的黑色环保袋,她其后转交给月台台长及放在台长室门口。
港铁站务主任张伟荣供称,他长驻罗湖站工作,于2020年2月2日下午约3时,清洁女工告知在车厢发现失物,他其后从对方手上接过一个50厘米乘40厘米的环保袋,袋内有另一个紫色环保袋。清洁工离开后,他将环保袋放在地上,发现袋内有一个装有灰色物质的玻璃瓶,而紫色环保袋内有一个4寸乘4寸的黑色物体,表面有橙色电线包裹及有红色闪灯,他立即放下物品及走开,其后报告控制室,刚好当时有防暴警路过,他带防暴警到台长室,打开环保袋给警方查看后便离开。
警疏散人群设封锁线处理爆炸品
警署警长林得安的书面供词称,他于2020年2月2日下午带队到罗湖管制站高调巡逻;至近3时,张伟荣报称有清洁女工拾获两个环保袋及带林得安到台长室门外,张伟荣打开紫色环保袋,林得安看见一个由保鲜纸包裹的物体,该物体连接电线及有一端有灯光闪烁,他相信这是爆炸品,遂指示下属疏散人群及设下封锁线;至约3时53分,林得安听到封锁线70米外传来爆炸声及有大量白烟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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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供称在尚德停车场梯间发现9枝汽油弹
高级督察梁家俊供称,他于2020年3月8日傍晚6时曾带队到将军澳唐明街一带巡逻,并发现有砖头和汽油弹等物品,他的小队当晚共截查了191人;当晚有巿民逗留在尚德停车场外一处自制祭坛悼念周梓乐,估计聚集人数逾500人。
何卓为代表大律师姚本成盘问梁家俊时,问及汽油弹一事。梁家俊供称在尚德停车场楼梯间发现9枝汽油弹。梁家俊又称,自制祭坛主要是用相片和字句贴在停车场外墙,地下亦有人放上花束和蜡烛;当晚他只看到一个祭坛,当时也没有出现暴力活动。
监视警员称奉命跟踪见3被告走入公园
监视警员21在屏风后作供,他供称于3月6日傍晚6时半起开始当值,负责监视一宗制造爆炸品案的涉案人士,包括本案首7名被告。在训示期间,监视警员21获派涉案人士的黑白色相片,相片可见被告样貌和轮廓,他记下被告容貌后便把相片交还训示人士。
监视警员21续称,约晚上10时,吴子乐和张琸淇在深水埗港铁站下车及从D2出口离开,而他则奉命跟踪两人;约20分钟后,两人在巴域街与杨怡斯碰面,3人沿巴域街走上巴域街顶的公园。当时灯光清晰,警员21与对方相距约10多米,他行至美荷楼附近及看见3名被告走入公园内;警员21其后亦看到张家俊和李嘉滨分别沿巴域街走上公园。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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