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大学生会长苏浚锋转载投白票帖文 认罪判缓刑后提上诉 指无证据呼吁投白票会干预选举

2024-11-01 17:49

上诉人苏浚锋。资料图片
上诉人苏浚锋。资料图片

前中大学生会会长苏浚锋在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期间,转载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的社交平台帖文,被廉署控告一项煽惑他人投白票罪,在原审裁判官裁定条例合宪后认罪,被判监禁2个月,缓刑18个月。苏浚锋今日在高等法院以案件呈述方式针对罪行合宪性提出上诉,指选举公正在于选出香港选民真正的民意代表,而不只是填补席位空缺。暂委法官姚勋智3个月内公布裁决。

苏浚锋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诉,今没有出席聆讯。上诉方指出选举公正在于选出香港选民真正的民意代表,而不只是填补席位空缺,苏浚锋行为可能会对选民构成压力,惟控方没有提出任何实际证据,证明苏浚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会破坏选举,上诉方认为限制表达自由的目的必须正当。

23岁项目主任苏浚锋承认违反《 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即于2021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在香港一场选举中,即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藉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在个人Facebook专页上转载许智峯同年10月29日的帖文,而该帖文煽惑在选举中投票的另一人以任何方式处置给该另一人的选票,致使该选票在该选举中根据任何选举法被视为无效。

案件编号:HCMA457/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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