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高院旁听案件期间拍摄法官 双程证无业男准保释押后讯
2024-10-15 11:30
68岁持双程证来港无业男,昨涉嫌在高等法院内,旁听一宗关于口岸爆炸品的案件审讯期间,于庭内拍摄法官,被控一项禁止在法庭内摄影等罪,今早于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毋须答辩,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2月10日,待取法律意见,获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批准,期间被告准以1万元现金保释,及不准离开香港。
被告于庭上需由普通话翻译,没有律师代表,不断声称「我听不明白,我不知道」,被告表妹今早亦有到庭旁听。
被告陈克利,报称无业,被控一项「禁止在法庭内摄影等」罪。控罪指于2024年10月14日,在香港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5楼7号庭内在法庭内拍摄或企图拍摄任何照片,或为供发表之用而在法庭内绘画或企图绘画该法庭的法官,或在该法庭所进行的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中的陪审员、证人或任何一方的肖像或素描。
案件押后:ESCC2687/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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