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旗下公司申请收回九华径 区院法官颁令剔除土地占有人逆权侵占抗辩

2024-10-03 18:47

远东旗下公司申请收回九华径 区院法官颁令剔除土地占有人逆权侵占抗辩
远东旗下公司申请收回九华径 区院法官颁令剔除土地占有人逆权侵占抗辩

已故商人邱德根家族的发展商远东旗下的Cornhill Enterprises Limited,3年前入禀区院,向美孚九华径新村27号村屋及地段的占有人发出原诉传票,申请收回土地管有权。该公司后来申请剔除占有人的抗辩书和反申索书,区院暂委法官黄俊杰今颁下判词,剔除占有人抗辩书及反申索书中有关逆权侵占的内容,并下令占有人须支付7.5万元讼费。

原告本来是发展商远东酒店实业旗下公司Cornhill Enterprises Limited,惟相关土地业权于去年8月将转让给荔园游乐花园有限公司,故后者为案件现时原告;被告为刘翠华(音译)及九华径新村27号占有人。

判词指,原告今年2月申请剔除被告方的抗辩书和反申索书,指当中并无合理诉讼因由或抗辩,内容琐屑无聊或无理缠扰。法官认同被告声称「拥有27号屋」从而逆权侵占的说法欠缺任何法理或事实依据,毫不可信及有违法律原则,完全不可能成立,没有胜算可能,故相关部分应被剔除。

不过,原告方只是相关地段的其中一个分权共有人,原告于1977至1982年间从其他分权共有人购入业权,至今持有 约百分之45,馀下近百分之54的业权由其他人持有,法官在判词中简称他们为「吴氏家族」成员或后人,「吴氏家族」亦在多年来管理该地段。

因此,法官不认同被告的抗辩书及反申索书应整份被剔除,即使逆权侵占部分应被剔除,被告仍可能被吴氏家族允许继续使用27号屋,而就吴氏家族现时取态,原告和被告双方皆未有提交确切证据,故法官未有足够理由去排除被告有权继续合法占用27号屋的可能性。惟基原告剔除令申请很大程度上成功,当时双方争议亦聚焦于逆权侵占议题,故下令被告须支付原告部分讼费。

案件编号:DCMP 3254/2021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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