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00元贿赂银行职员助重启户口 公司女董事认罪囚4星期
2024-09-20 15:52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女子,控告她以2,000元人民币贿赂一名银行职员,要求职员协助重启其公司户口。被告今日(2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狱4星期。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称,贪污是严重罪行,需判以即时监禁以示阻吓,并向公众传递正确信息。
李蓉,38岁,中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中晟科技)董事兼股东,今日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称,贪污是严重罪行,法庭需判处被告即时监禁以示阻吓,并向公众传递正确信息。主任裁判官表示,量刑起点为监禁6星期,考虑到被告认罪,遂将刑期扣减三分一。
案情透露,被告在2013年在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滙丰银行)为自己持有的中晟科技开设一个商业综合户口。该户口自2015年起,因连续10个月以上没有任何交易而被滙丰银行系统转为「不动户口」。
被告于2019年7月从电话查询得悉该户口正处于「不动户口」状态,遂亲身到滙丰银行尖沙咀中小企中心分行,办理户口重启手续。由于被告未能提供相关公司文件进行审查程序,故未能即日完成户口重启手续。被告与处理其申请的银行职员交换通讯方式后离开分行,其后离开香港。
被告于2019年8月5日透过通讯程式向上述职员提供贿款2,000元人民币,希望该职员可协助顺利重启中晟科技的户口。该职员没有接受贿款,并即时向上级汇报事件。被告于2024年8月再度来港时被捕,并于9月2日被廉署落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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