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与妻收贿逾114万元泄警方内部资料提堂 警队总督察准以120万元保释候讯

2024-09-09 11:04

总督察何兆东与妻何妍颖(图)被指收贿及泄露警方内部资料被控。刘骏轩摄
总督察何兆东与妻何妍颖(图)被指收贿及泄露警方内部资料被控。刘骏轩摄

被指为警队「明日之星」的38岁总督察何兆东及其妻,涉3年前起向一名袭击案商人收受逾114万元现金、童装及手袋等,多次向该商人泄露警方内部资料并优待该名商人,分别被廉署控以收贿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等6罪。案件今早于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请押后至10月31日,待准备转介区域法院文件。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批准保释申请,惟将何兆东保释金由5万增至120万元,其妻则准以原有条件2万元保释候讯。

控方庭上透露,本案证物包括电话记录、礼物实物及警方文件等。

首被告何兆东(38岁),报称警务处总督察,被控两项公职人员收受利益以及三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控罪指何于2021年8月26日、同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间,从商人曲海鹏接受共逾114万元的现金和礼物,包括两笔各50万元的现金和价值超过14万元的礼物和其他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出优待曲海鹏的作为;并于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21日期间,向曲海鹏泄露警方内部资料,包括疑犯及涉案人士资料,以及在警方调查的个案中优待曲或他的朋友。

次被告何姸颖(36岁),为第一被告何兆东的妻子,报称家庭主妇,被控一项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指她于2021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间,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何兆东接受上述利益中价值超过13万元的礼物而优待曲海鹏。

案件编号:ESCC2336/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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