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38岁总督察及妻子涉收贿逾114万 多次向行贿者泄露警方内部资料

2024-09-04 15:01

廉署起诉38岁总督察及妻子涉收贿逾114万 多次向行贿者泄露警方内部资料
廉署起诉38岁总督察及妻子涉收贿逾114万 多次向行贿者泄露警方内部资料

廉政公署今日(4日) 落案起诉一名警务处总督察及其妻子,涉嫌收受一名商人提供总值超过114万元现金和礼物,在履行职务时优待该名商人,并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于履行公职期间,多次向该商人泄露警方内部资料。

何兆东,38岁,警务处总督察,被控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及三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违反普通法。其妻何姸頴,36岁,家庭主妇,被控一项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 (a)条及《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89条。

二人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五(9月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以待准备转介区域法院文件。

案发时,何兆东任职警务处总督察,驻守湾仔警区,负责监督该区反三合会小组及重案组的刑事调查。何兆东因处理较早前的一宗诈骗案而认识了一名商人,而该商人当时亦涉及另一宗袭击案。

其中两项控罪指,于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期间,何兆东从该商人接受利益,即共逾114万元的现金和礼物,包括两笔各50万元的现金和价值超过14万元的礼物和其他馈赠,作为他在履行职务时,于上述两宗涉及该商人的刑事案件调查中优待该商人的诱因或报酬。另一项控罪则指其妻子何姸頴协助何兆东接受上述利益中价值超过13万元的礼物而优待该名商人。

馀下三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指何兆东涉嫌于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在履行公职期间或利用其公职身分的情况下,向该商人泄露警方内部资料,包括疑犯及涉案人士资料;以及在警方调查的个案中优待该名商人或他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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