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辩方:被告赖振邦在案中是协作角色 愿出狱后「做个有用的人」 法官择日判刑

2024-09-02 15:37

案中主脑及一干人等曾计划于2019年12月8日民阵游行中设置炸弹。资料图片
案中主脑及一干人等曾计划于2019年12月8日民阵游行中设置炸弹。资料图片

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案完成逾80天审讯后,陪审团裁定6人全部罪脱,仅裁定一名被指曾参与试爆及试枪的33岁男被告赖振邦串谋爆炸罪成。赖振邦今在高等法院透过代表大状求情指,他并非本案主脑,只是协作角色,而且他在还柙期间不断进修,但愿出狱后「做个有用的人」,冀获轻判。张慧玲法官押后案件判刑,但表明暂时未能提供确实判刑日期。

赖振邦上周遭裁定罪成

陪审团上周裁定被告赖振邦串谋谋杀罪及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脱,但以7对2大比数裁定其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成。控方在审讯中传召从犯证人彭军壕出庭时,彭供称他与主脑吴智鸿及化名「Bobby」的队员到香港华仁书院组装炸弹,彭认为赖振邦就是Bobby,故指出赖振邦有份参与试爆,但没有闭路电视片段支持。

裁决显示陪审团相信赖曾试枪及受人所托搜寻炸药

张慧玲法官根据陪审团的裁决,认为陪审团不接纳从犯证人彭军壕的证供,不相信赖振邦曾到香港华仁书院组装炸弹,但相信赖振邦曾试枪、受人之托四围询问可否找到炸药、不被获邀出席屠龙小队会议、「开会无预佢」等。至于在赖振邦所经营的「3C维修工作室」外后楼梯测试炸弹和引爆装置样本的事件,当时则是由吴智鸿带同炸弹原材料到场操作,没有证据显示赖振邦得知爆炸品的重量及地点。

求情称赖只属协助角色

控方交代赖振邦现年33岁,没有任何案底,先后在2020年1月17日及2020年9月5日被捕。代表大律师是香媛为被告赖振邦求情时指,赖振邦并非本案主脑,只是协助角色,亲友形容他为孝顺儿子,待人接物、真诚友善、乐于助人。他还柙期间不断进修,希望出狱后「做个有用的人」。

案件编号:HCCC164/2022及HCCC255/2023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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