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私隐公署拘50岁女子 涉金钱纠纷于事主工作地点张贴「欠债还款」单张

2024-09-02 12:17

私隐公署拘50岁女子 涉金钱纠纷于事主工作地点张贴「欠债还款」单张
私隐公署拘50岁女子 涉金钱纠纷于事主工作地点张贴「欠债还款」单张

私隐专员公署今日(2日)在新界区拘捕一名50岁中国籍女子,涉嫌在未经两名资料当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们的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第64(3A)条的规定。被捕人士获准保释,私隐专员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调查显示,两名事主是夫妇,而2021至2022年间女事主与被捕人士曾有商业上的合作。其后女事主决定退出上述商业合作,并与被捕人士就摊分利润事宜发生争拗。2023年11月,有人先后在两名事主所居住的楼层电梯大堂及女事主工作地点大厦其中一个楼层张贴载有女事主个人资料的单张,并要求女事主就声称的欠债还款。

及至2024年7月,再有人于女事主工作地点附近张贴多张类似的单张,该单张载有两名事主个人资料、指控女事主诈骗及要求两人就声称的欠债还款。女事主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中文姓名、住址、她在某组织担任的职位及其照片。

男事主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中文姓名、曾担任的职业及工作地点,以及一张略去部分内容,属于男事主的香港身份证副本,从中可以看到男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性别及其照片。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为金钱纠纷而将他人「起底」。「起底」属严重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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