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涉泼水节射水袭警及无綫记者 TVB记者称感公司及拍摄团队被针对

2024-08-06 13:41

左起被告叶嘉健、曾维诚和袁子健。房伊媚摄
左起被告叶嘉健、曾维诚和袁子健。房伊媚摄

九龙城2023年4月泼水节期间,包括Youtuber「勇狗」曾维诚在内的3名男子,涉以水枪射向3名警员及3名无綫新闻记者,被控袭警及普通袭击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无綫记者吴家轩续接受辩方盘问,指案发日觉得公司及拍摄团队被针对,是因为被告没对其他传媒的记者做同样的事。男辅警6553则承认,没有在警察记事册上记录自己被曾维诚射水一事。

3名被告为26岁的士司机曾维诚、26岁文员叶嘉健和31岁成人用品商人袁子健,被控于2023年4月9日在九龙城贾炳达道与衙前围道之间一段的城南道袭击执行正当职务的警务人员,即辅警警员6553、8591和女辅警警员6605,以及袭击男子吴家轩和李天耀;曾维诚和袁子健另被控于同日同地袭击男子谭永文。

TVB记者供称感觉公司团队被针对

记者吴家轩接受辩方盘问时称,案发前已从网上得悉曾维诚和叶嘉健是「白卡联盟」成员,录口供前看过被告上载的剪接影片。袁子健一方指出,吴觉得被告针对电视台及拍摄团队的感觉是从影片而来,吴回应时承认看影片后感到不开心,但没有因此而先入为主地觉得其团队不受欢迎。吴同意事发日现场除他及同事外,其他巿民也有机会是一个人被几个人追着来射水,而吴曾要求向他射水的人「可以射,但可唔可以射(他身上的)雨褛」。他说曾手持水枪射水以营造拍摄效果,但不肯定是否曾向一名「黄色上衣、黑色短裤男子」(袁子健)射水,辩方播放被告事发日拍摄的影片后,吴指不同意在影片所显示的一刻有向袁射水。

吴家轩在覆问时指,案发时之所以觉得团队被针对,是因为同事与被告交涉后,被告仍尾随他们射水,而且其他传媒的记者称被告没有对他们做同样的事。

曾于现场被射水警员同意无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胁

辅警警员6553作供称,与辅警警员8591案发日上午约11时21分开始在城南道42至44号外的行人路当值。至约下午3时泼水活动开始,他们在城南道40号店外,右前方突然有3至4名手持大型水枪、情绪高涨的男子走近向他们射水。辅警6553举起右手阻止他们向自己射水,但对方继续,并引起其他市民仿效,他和同事于是向衙前围道方向离开并与其他警员会合,这些人才停止向他们射水。辅警6553说,记得事发时主要有一名红衣男子向他射水,也有一名黄衣人士射水,没留意到射水的男子是否有说话,但知道他和同事离开时,这些人曾尾随。

警员6553接受辩方盘问时确认,事发日没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胁,他也没在警察记事册上记录被曾维诚射水或被人射水后感到疼痛。

辅警6553称不介意被射水只介意无法执行职务

辅警6553周永健指,若非警方主动联络,他没打算就被射水一事投诉。他不同意自己事发时有笑容,因有大量水射向其眼耳口鼻,心情不是开心。但曾维诚一方播放事发时影片后,周永健同意他曾在现场面露笑容,惟不记得是否因有巿民说「阿Sir我爱你」。袁子健一方播放事发时影片并指出片中一名身穿黄色上衣的男子曾说这句话,周永健遂同意听到片中有人说「我爱你」,但不知是谁说。他承认不介意被市民射水,只介意无法执行职务,当时认为在泼水节泼水未构成袭击,是在这件事后才知道原来泼水也可以是袭击。

周永健盘问下解释,事发日他戴上花圈、珠链、脸上涂白色粉沬并与市民聊天,是在与民同乐,但承认根据警例,他不应这样做,惟他不同意这些举动会令人觉得他在参加泼水活动。

辅警8591不想被泼水因正在执行职务

辅警警员8591叶倬轩作供指,他与周永健当值时,包括红衣、黑衣、黄衣男子在内的3至5人走近向他们射水,为了不影响秩序,他们离开并前往城南道32号位置附近,途中有市民向他们射水及叫嚣。他们获其他警员接应后登上警车休息。叶倬轩称在前往城南道32号附近途中,看不到包括曾维诚在内的人是否有尾随他们射水。他说不想被人泼水,因为他是在执行职务,不是在玩。

案件编号:KCCC2666/2023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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