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女途人泼不明液体 地盘工认普通袭击罪 判囚4个月

2024-07-02 17:16

李国定承认3项普通袭击罪,被判监4个月。资料图片
李国定承认3项普通袭击罪,被判监4个月。资料图片

警方今年初接获多名女性报案,称在街上遭不知名人士向她们下背及臀部淋泼不明液体,警方调查后拘捕56岁地盘工人。涉案地盘工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3项普通袭击罪,裁判官温绍明判处他即时入狱4个月。

被告李国定(56岁,地盘工人),原被控于2024年2月23日,在铜锣湾记利佐治街4号地下外作出性质猥亵、淫亵及令人憎恶的有违公德的行为,即向女子X臀部位置泼上不明液体。被告今日应讯时承认3项普通袭击罪。

案件编号:WKCC851/2024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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